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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财务造假
关键字:染化传媒,定制平台,印染助剂,助剂定制点击:3461 发表时间:2017-02-24 来源:全球纺织网
【导读】:南纺股份连续5年财务造假 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令人拍案惊奇,惊奇之处有三:一,近十年来国企造假第一案;二,累计虚构利润高达3.44亿元,最高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500%;三,相关责任方...

南纺股份连续5年财务造假

     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案令人拍案惊奇,惊奇之处有三:一,近十年来国企造假第一案;二,累计虚构利润高达3.44亿元,最高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500%;三,相关责任方所受处罚微乎其微,部分责任人尚未被追责。回想过去,连续多年、大规模财务造假的案例在A股市场层出不穷。这不禁引发我们的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证券市场上的大案。

      解析:南纺股份(600250)连续5年业绩造假引起市场哗然。这家上市公司严重违反监管法规和信息披露义务,给交易所出了难题——由于南纺股份2012年通过非经常损益实现盈利,最近三年并未连续亏损,按照现行《证券法》和交易规则无法对其实施暂停上市或者直接退市。

                     

连续五年虚增利润3.4亿元

      南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证监会[微博]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显示,公司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利润分别亏损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
      证监会认为,南纺股份虚构利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对此,证监会对南纺股份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给予公司前董事长单晓钟、前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等人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胡海鸽、周发亮、陈山、王跃堂、黄伟中的责任已过行政处罚时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再给予其行政处罚。
       根据南纺股份披露的财务数据,这家以纺织贸易为主业的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乏善可陈。南纺股份2013年年报显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7亿元,归属上市公司固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96.40万元。2014年第一季度,这家公司又亏损5500万元
即便是在实现扭亏的2012年,南纺股份的表现也不值得夸耀。导致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行了资产处置,包括处置债权和终止开发房地产项目,以及转让子公司股权。
        南纺股份2012年收到自于大股东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的一笔1亿元的债务豁免。一位保荐代表对财新记者表示,这笔债务豁免如果来自于非控股股东,可以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实际的情况是来自于大股东,则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无法起到调节利润的作用。

                           

造假不退市 轻罚南纺股份惹众怒

       历时两年多的南纺造假案调查终于有了结果。16日晚间,南纺股份(600250,股吧)一纸公告,公示了近十年来国企上市公司造假第一案,引发了舆论和资本市场的震惊。
        如此多的财务数据漏洞,不禁让人将质疑的目光投向审计南纺股份年报长达5年之久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名律师都表示,若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参与造假,则必须承担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

                                          


主业亏损靠“外快”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即使南纺股份通过虚构利润而暂时逃过退市的危机,但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可见,公司以后的业绩也很堪忧。
       13年年报中,南纺股份列举了行业面临的困境:全球经济仍然处于政策刺激下的脆弱复苏阶段,总体形势相对稳定,维持弱势增长格局。同时,国内市场上,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竞争力下降,大宗商品市场仍处低迷状态。
数据显示,2013年公司实现销售规模51.66亿元,同比增长15.99%,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主营业务收入48亿元的目标。其中,实现进出口贸易销售收入29.22亿元,同比上升21.31%;实现国内贸易销售收入19.59亿元,同比上升11.42%。
从上述南纺股份在年报中的描述来看,南纺股份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而且还有增长。但是,《证券日报》记者发现,隐藏在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5.99%背后的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1亿元。
年报显示,2013年,南纺股份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28亿元,是净利润1.19亿元的近两倍。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贡献很大,金额高达2.44亿元。
         据了解,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来自于“公司出售南泰国展51%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约2.1亿元”。

                                                 

人民日报:南纺股份造假还须追问

     这么造假持续5年都未被发现?此前A股市场影响较大的造假案,如万福生科、绿大地等,也都涉及五六年的财务报告,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其上市前。南纺股份作为已上市十几年的公司,在众目睽睽之下竟连续5年造假而不被察觉,确实应该反思市场监督机制。

                                              

五年造假为何不退市

         五年虚构利润,合计金额高达3.4亿元,最后却仅仅给予公司罚款50万元,有股东表示处罚太低。更有股东认为,应该追溯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让公司退市。
          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没有相关规定,因此无法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
据调查得知,南纺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曾于2012年4月份公布了对2010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而这次调整,公司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仅仅将2010年度的利润调为负值,甚至对近日公布的2006年至2009年虚构利润一事,公司在根本没有提到。一时间,原本连续亏损六年的南纺股份通过瞒天过海的方式避免了退市的危机。
         虽然市场的言论偏向于南纺股份应该退市,但有律师指出,目前国内法规没有对公司之前造假的追溯机制,这也是证券监管机构没有对南纺股份做出退市处理的原因之一。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却有不同的观点,他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连续六年亏损,按照现行《证券法》必须退市。“即使是被掩盖多年的虚增利润问题,只要被查出,并且业绩连续四年亏损,也符合了退市条件。”

                                   

 投资者索赔

      南纺股份为连续五年的虚构利润支付了50万元罚款,但这并不代表全部的赔偿已经结束。有报道称,多位律师表示接受南纺股份投资者对公司的索赔申请。其中,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诉讼律师吴立骏称,目前证监会已经认定南纺股份财务造假事实成立,凡是在2012年3月23、2012年4月27日或者2014年5月16日收盘时持有南纺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均可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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